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李家社村庞家沟煤矸石填沟造地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柳林县陈家湾乡李家社村庞家沟。
建设内容:总占地225亩(约15万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矸坝、排水工程、边坡防护、覆土以及封场绿化工程。排矸场核算总容积为139.4万m3,可满足约8年的矸石堆存量。封场后随即进行土地复垦,规划可实现造地面积150亩(约10.05万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填埋期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扬尘污染,在采取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可将无组织扬尘污染控制在较低水平上,基本不会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及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从环境空气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2、废水
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填埋区雨水排向锄沟,最终汇入三川河,距离三川河10.3km。本项目填埋期场内不设办公区,场内职工由哪哈沟煤业公司内部调配,不考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车辆冲洗水,冲洗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不外排。
正常情况下填埋区无渗滤液产生,雨季时周边汇水面积范围内的沟谷内形成的短时水流,通过截洪沟排出填埋区外,填埋区两侧汇水面积形成形成矸石淋溶水,通过竖井-排水涵洞排出填埋区外。
对当地地下水的影响:根据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900k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内容可知,矸石浸出液中的有害元素等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中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且PH值在6~9之间,本项目处置的煤矸石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区所在的沟谷内全部为第四系黄土层覆盖,旱季处于无水状态,雨季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受第四系黄土层含隔水结构控制,入渗水流不易向深部渗流,大部分就近在山坡或谷底以散泉的形式排泄形成地表水,由矸石淋溶试验可知,本场矸石不具有浸出毒性,即使降水后填埋区少量积存水与矸石相互作用形成矸石淋溶液在填埋区内入渗,进入地下水含水层造成的污染影响范围与程度均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填埋期噪声主要为填埋作业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矸石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
本项目场址距离周围最近的村庄李家社村约420m,填埋期间严格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运行,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本工程的矸石不是连续的运输且运矸车辆相对公路车流量变化较小,在采取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途径沿线村庄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的措施后对周边村庄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场址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林地,由于项目的建设,将对用地范围内的全部植被进行清除。另外项目建设期间土方量较大,易造成水土流失。通过在马道上种植刺槐、边坡绿化等,可以有效的改善植被破坏引起的生态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对生态破坏进行有效补偿。除采取有效的生物措施外,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如设置排水沟、消力池等,可以有效的减缓水土流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运矸道路扬尘
本项目采取运渣车辆限速行驶、场地内设置洗车设施、配置道路洒水车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运输扬尘
(2)矸石填沟作业扬尘
通过定时洒水、矸石摊铺后压实、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的作业方式,以及坡面植物防护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矸石填沟作业扬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填埋期场内不设办公区,场内职工主要为机械及车辆操作人员,运矸车辆及人员由哪哈沟煤业公司内部调配,本次评价不考虑生活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填矸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正常情况下填埋区无渗滤液产生,雨季时周边汇水面积范围内的沟谷内形成的短时水流,通过截洪沟排出填埋区外,填埋区两侧汇水面积形成形成矸石淋溶水,通过竖井-排水涵洞排出填埋区外。在采取了防渗、防洪等措施后,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场址距离周围最近的村庄李家社村约420m,填埋期间严格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运行,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本工程的矸石不是连续的运输且运矸车辆相对公路车流量变化较小,在采取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途径沿线村庄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的措施后对周边村庄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严格限定施工建设范围、施工路径,禁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四处活动,到处形成临时道路,确保将植被破坏控制在场界范围内。施工过程如需场外取土,应合理规划,禁止随地取土,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土建施工应避开降雨、大风天气;对填埋区内取土的黄土荒坡上应及时采取水土保持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项目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边坡及顶面进行覆土绿化,可实现造地约10万m2,对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李家社村庞家沟煤矸石填沟造地工程为土地整理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见本页附件。公众亦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见本页附件),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陈家湾乡陈家湾村
联系人:强旭煌 联系电话:15135808188
Email:617303653@qq.com
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1号国际能源中心13层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10-51095261、0351-6195357
Email:sxhrxbj@163.com
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